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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卫处(武装部)
 
保卫处部门职责
发布人:保卫处管理员  发布时间:2021-04-12   浏览次数:422

1.根据国家《兵役法》、《国防法》、《国防教育法》的规定和要求,积极开展国防教育活动,提高师生国防意识和国防观念。

2.负责新生军训工作。制订新生军训实施方案,并组织实施。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工作。

3.根据《兵役法》规定和上级要求,做好在校大学生的征兵工作。

4.制定学院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。

5.负责校园人防设施的管理工作。

6.根据上级规定,会同有关部门做好“双拥”工作,积极开展“双拥”活动。

7.组织开展法制安全教育活动,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,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,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灾害事故等项工作。

8.加强校园保卫工作,严格校园值班管理,维护校园正常秩序。

9.协助公安机关和安全机关侦查、侦破学校内发生的政治案件、刑事案件及处理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,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查处有关违纪事件,学生伤害事故等。

10.按照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坚持“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负责组织落实安全工作包保责任制。督促、指导各部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,负责学校的消防设备、器材的添置、检查和维修,确保消防设施器材的良好使用,负责防火安全教育和义务消防员的安全培训工作。

11.负责校内教职工及学生集体户籍管理及外来务工人员的治安管理。

12.严格门卫管理制度,加强保卫值班和巡逻工作。

13.负责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进行日常管理。

14.负责督查物业公司对校园安全进行日常管理。

15.负责本单位网站等宣传媒体的管理、固定资产管理和业务档案管理工作。

16.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